A-2.營養學術研究傑出獎申請辦法

台灣營養學會
營養學術研究傑出獎申請辦法


民國84年12月15日 第九屆第四次理監事會修正通過
民國98年6月11日 第十五屆第一次理監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100年3月10日 第十五屆第八次理監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101年1月5日 第十五屆第十一次理監事會修訂通過


  1. 本辦法旨在獎勵本會會員對營養學術研究具傑出表現者。

  2. 表揚對象:凡最近三年內,在國內之學術或研究機構從事營養科學之學術性研究有傑出表現,且參加本會會籍屆滿三年(以年會之月份為準)或以上,且需曾在學會雜誌中發表論文者。

  3. 申請辦法:由本會網頁下載申請表格填妥,經本會理監事兩名或相關委員會推薦。

  4. 申請日期:每年三月底(或規定日期)以前提出申請。

  5. 審查辦法:由本會組成之褒獎委員會評審之,曾在學會雜誌中發表過者優先。並將其結果向本會理監事會推薦,經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於該年年會中公開表揚,並頒贈榮譽獎牌與獎金。

  6. 獲獎人數與獎金金額:每年獲獎人數以1-2名為原則,得從缺。獎金金額以每人貳萬元為原則。

  7. 本研究傑出獎之獎金得由企業公司、基金會或個人捐贈,但不冠其名稱於獎名。

  8. 凡獲得本獎之會員,應於本會當年之會員大會(年會)或其它專題演講中,就其研究進行專題講演。

  9. 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