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臨床(應用)營養研究論文獎申請辦法

台灣營養學會
臨床(應用)營養研究論文獎申請辦法


民國84年12月15日 第九屆第四次理監事會修正通過
民國98年6月11日 第十五屆第一次理監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100年3月10日 第十五屆第八次理監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101年1月5日 第十五屆第十一次理監事會修訂通過


  1. 本辦法旨在獎勵本會會員對醫院臨床或其它應用性營養研究具優異表現者。

  2. 表揚對象:凡最近三年內,在國內之醫院或其他機構擔任營養師,且進行臨床或應用性營養研究(不包括修讀學位期間所進行之研究),而有優異論文發表者。申請人於提出申請時,須為醫院或其他機構之全職營養師,且參加本會會籍屆滿三年(以年會之月份為準)或以上,且需曾在學會雜誌中發表論文者。

  3. 申請辦法:由本會網頁下載申請表格填妥,並附論文著作。

  4. 申請日期:每年三月底(或規定日期)以前提出申請。

  5. 審查辦法:由本會組成之褒獎委員會,就其發表論文著作之水準及貢獻評審之,曾在學會雜誌中發表過者優先。並將結果向本會理監事會推薦,經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於該年年會中公開表揚,並頒贈榮譽獎牌與獎金。

  6. 獲獎人數與獎金金額:獲獎人數與獎金金額:每年獲獎人數以1-2名為原則,得從缺。獎金金額以每人貳萬元為原則。

  7. 本研究論文獎之獎金得由企業公司、基金會或個人捐贈,但不冠其名稱於獎名。

  8. 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