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師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採認等相關業務
  • 衛生署公告94/5/1函公告委託「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
     
  • 營養師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採認作業規章依照「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以保障本會會員權利!!
     
  • 本會公告(參閱會訊93期):
    1. 本會繼續教育學分卡自94/5/5始停止製發。
    2. 由本會主辦之繼續教育課程,現場提供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提供之簽到(退)單,供會員親自簽名,以辦理學分登記。
    3. 相關資料問題,請洽
      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電話:02-27053530
      繼續教育專區:
      http://cec.doh.gov.tw/
       
       
       
      下載: 營養師繼續教育積分認定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