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衛生局公開甄選臨時人員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公開甄選臨時人員

 

一、應徵者具備條件

1.甄選資格: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營養相關學系畢業,領有營養師證書者。

2.具備以下條件優先錄取:

(1)從事營養師工作經驗1年以上,具有推動社區營養及醫院臨床相關經驗者。

(2)具計畫擬定、核銷、成果撰寫、資料收集分析、溝通協調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3)能配合於各鄉鎮執行相關業務及營養門診服務。

二、工作待遇

月薪依「各縣()政府社區營養推廣中心社區營養師進用資格條件及薪資一覽表」編列,每月敘薪新臺幣48,600元,聘用期間為113年度,採11聘。

三、工作性質與職務

一、工作項目

(一)辦理及執行113年度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社區營養推動計畫,包括:調查社區長者營養認知情形、營養諮詢、營養篩檢、輔導長者共餐據點或餐飲業者提供高齡友善健康飲食、辦理團體營養衛教課程、相關人員培訓課程、年度計畫及成果撰寫等。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請於113年3月19日(星期五)17:30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郵寄(以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請檢附委託書)至澎湖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報名,逾期視同放棄,初審資料合格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資料恕不退件。

※若以郵寄方式報名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來電確認資料是否送達。

   (二)報名時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

  有意願者請逕至澎湖縣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www.phchb.gov.tw)之「公佈欄-徵才公告」頁面下載相關報名表件。

三、聯絡電話:澎湖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林小姐06-9272162分機258

四、錄取:113年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社區營養推動計畫-社區營養師:正取3名,備取3名。

四、工作地址: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社區營養推廣中心、七美鄉分中心、望安分中心或其他指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