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來函轉知
主旨:
有關食品廣告宣稱添加或含有「外泌體(exosome)」者,核屬易生誤解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敬請貴惠轉知所屬留意遵法,至紉公誼。
說明:
一、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次按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4條規定,食品之宣傳或廣告若與事實不符、無證據或證據不足以佐證,認定為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即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二、查「外泌體(exosome)」非指單一或特定化學物質,本署亦未核准「外泌體(exosome)」之食品原料或成分,任何食品宣傳或廣告添加或含有外泌體或同等意義詞句者,恐與事實不符,或易使消費者誤解產品具有該原料或成分,均有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
三、綜上,敬請轉知所屬會員留意及遵法。